首页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高教所】关于做好2022年江苏省高校“高质量公共课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深化新时代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构建具有中国特色、江苏特点的高等教育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课教学改革研究,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依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专项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结合2022年度工作计划,开展2022年江苏高校“高质量公共课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本次课题申报与建设工作由学会和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江苏省高校教学管理研究会教材管理工作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我省高校教育教学实际,引导高校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以发展学生综合素质为导向,构建完善“十大”育人体系,积极推动高校公共课教学改革和创新,培育一批教育理论与教学实践优秀成果,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探索形成江苏高等教育高质量内涵建设的新篇章。

二、立项范围

    专项课题围绕高校公共课高质量教学改革开展研究,课题研究方向主要聚焦大学生劳动教育研究和高校学生工作发展研究以及基础课课程群(含大学数学、大学物理、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与程序语言基础课和大学体育)研究。申报人可根据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结合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研究题目,也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在指南外自选方向。

三、立项管理

    (一)立项种类。专项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请者可根据课题研究重要程度、内容复杂程度等因素,自行确定申请项目类别。

    (二)资助标准。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0000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5000元。资助经费由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提供并汇入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账户。

四、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要求

    课题申报面向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院校,各高校申报数量不超过3项。江苏省高校教学管理研究会教材管理工作委员会不超过15项,通过研究会申报的课题不占学校指标。

    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各高校从事相关课程教育研究人员或一线教师;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实施;已承担学会专项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课题主持人不能以已立项的省教改课题或其他省级以上课题重复申报学会专项课题。

    (二)时间安排

    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7月10日结束,逾期将不予受理。本年度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

    课题申报书须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与佐证材料合并装订成一册(一式三份),邮寄送至学校高等教育研究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相关表格可从江苏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网下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树杰

联系电话:0511-84405608

电子邮箱:jkdgjs@163.com

地址:江苏镇江丹徒区长晖路666号江苏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附件

1.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高质量公共课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指南.pdf

2.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高质量公共课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xlsx

3.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高质量公共课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书.docx


版权所有©2013-2015 江苏科技大学高教所  主管单位:江苏省教育厅官网/信息网   苏ICP备05063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