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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高教所】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高教学会“十四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的通知

各部门: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现已启动“十四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教强国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聚焦江苏高等教育发展的前瞻性、关键性重大问题,以课题为抓手,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整合研究力量和学术资源,为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贡献。

二、课题申报

    1.申报对象:规划课题面向江苏省普通高等院校、学会分支机构等。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物质条件以及相关项目经验。截止2021年6月30日前学会“十三五”规划课题没有结项的负责人不得申报,课题未结项及清理名单另行通知。

    2.申报形式:由各单位统一组织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者以课题组的形式申报,申报人即课题负责人,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将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重复申报。

    3.申报类别:课题分为重大攻关课题、重点调研课题和一般研究课题三类。申报者请仔细阅读《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指南》(见附件一),重大攻关课题、重点调研课题按照课题指南申报,一般研究课题由申请人根据自身研究优势选报课题。

    4.申报限额:我省双一流高校不超过10项,具有博士授予权的非双一流高校不超过8项,其余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分别不超过6项;高职本科和双高院校不超过5项,其余单位不超过3项。其中,重大攻关课题和重点调研课题不超过本单位申报限额数的25%,按四舍五入计。

    5.申报材料:课题申报人下载填写《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立项申报书》(见附件二)。课题申报部门建议由学校高等教育研究所或其他科研机构组织评审及公示后推荐上报,由申报部门集中填写《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三)。申报电子稿发送至邮箱,纸质稿一式三份,于2021年6月15日期间寄送至高教所。相关表格可从高等教育研究所网下载。

三、相关要求

    1.课题申请单位要具有相关课题的研究基础、经验和成果,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组建研究团队,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

    2.课题负责人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必须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课题研究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主要成员须熟悉相关领域情况。重大攻关课题和重点调研课题的第一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研究课题主持人职称级别不限。

    3.课题立项:申报课题经专家评审后,在江苏高等教育网公示。

    4.立项数量和资助经费:重大攻关课题拟立项建设10项左右,重点调研课题拟立项建设20项左右,一般研究课题拟立项建设200项左右。学会对每个重大攻关课题资助4万元,每个重点调研课题资助2万元,一般研究课题不予资助。我会立项的资助课题在递交开题报告后拨款50%,剩余50%经费在结题后划拨。鼓励申报人所在单位给予经费配套支持。

    5.项目管理:课题实行分级管理。重大攻关课题和重点调研课题由学会负责项目指导、检查和鉴定工作,学校负责课题研究工作的日常管理,课题负责人必须参加学会组织的中期汇报和结题鉴定,有关事项另行通知。一般课题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全过程管理。所有课题经费管理依据经费到账单位的财务制度执行。

    6.结项时限:规划课题研究期限为“十四五”时期(2021-2025),立项后滚动受理结题申请,结题相关要求将在立项通知中发布。

四、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镇江丹徒区长晖路666号行政研发楼613室 高等教育研究所

联系电话:0511-84405608,email:jkdgjs@163.com

附件:

1.“十四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指南.pdf

2.规划课题立项申报书.docx

3申报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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